重庆石桥铺殡仪馆|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电话:023-68660679|石桥铺火葬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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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遗嘱,是指遗嘱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进行个人处分,并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。遗嘱可以在没有任何其他人同意的情况下生效。但法律还规定,遗嘱应当对未生育的胎儿、缺乏劳动能力、没有生命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。
遗嘱具有以下特点。
(1)遗嘱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。也就是说,遗嘱是一种基于遗嘱人单方面意思表达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,
(2)遗嘱人必须具备调查全民事行为的能力,限制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
遗嘱能力,不能设立遗嘱。
(3)遗嘱的设立不能作为代理;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图,应由遗嘱人自己制作,不能由他人代表。如果是代言人,我也必须在道唱上签名,并且必须有两个
上述见证人在场见证,
(4)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 一般来说,被明必须是书面的,只有在透明食品人的生命中销售危险
或者在其他紧急情况下,可以采用口头形式,需要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。情况解除后,遗嘱人可以书面录音,口头透解无效。
(5)遗嘱是法律效力方在被遗嘱人死亡时的行为。因为这次展览是对遗嘱人死亡后的负产所有权的惩罚,它也可以在死亡前改变和销售。因此,透病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为生效条件,
(6)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的,人民法院在有关法律条件下宣布死亡的,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,成人可以处分患者的产权。如果遗嘱人在短时间内再次出现,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被告。如果时间长,如两年以上,财产无法退还,受益人应在受益范围内帮助遗据人的基本生活,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