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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祀的对象与社会意义

点击次数:326   更新时间:2024-06-23      来源:本站


(一)祭祀的对象
祭祀对象大体可分为三大类:
第一类是天地山川、日月星辰、江河湖海等自然对象。如北京有明、清两朝皇家的天坛(祭祀天)、地坛(祭祀地)、日坛(祭祀日)、月坛(祭祀月)。
第二类是自己的祖先。如北京有明、清两朝的太庙,这是皇家祭祀祖先的地方。民间则有家祭,如清明上坟、除夕祭祖。
第三类是先君、先师。先君是从前那些伟大的统治者,如黄帝、炎帝、尧、舜、禹、汤、周文王、周武王、周公等,他们去世后,后人将他们尊为神灵予以崇拜。先师是从前那些人格高尚、思想有益于后世的人物,如孔子等。
(二)祭祀的社会意义
祭祀的社会意义主要在于培植人们的“爱、思、敬、诚”四种品德,做到心中有爱(热爱祭祀对象)、有思(追思祭祀对象)、有敬(崇敬祭祀对象)、有诚(祭祀时正心诚意),通过丧葬活动加强教化作用和人的自我完善。《左传·成公十二年):“国之大事,在祭与戎,”是说国家的大事,是祭祀与军事。这表明了古代祭祀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。《榖梁传·成公十七年》:“祭者,荐其时也,荐其敬也,荐其美也,非享味也。”这是指祭祀并不在于祭品的丰简美陋,而在于人心的诚敬。中国人尤其重视祭祀祖先,并以祖先的血缘关系维系家庭、家族乃至整个社会。因而,祭祀祖先的社会功能还在于贯彻孝道于身后,维系血缘关系,从而维系整个社会,为中国古代政治中“德治”的重要组成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