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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丧介绍-重庆石桥铺殡仪馆

点击次数:369   更新时间:2023-03-03      来源:本站

居丧,即守孝,是指尊亲死后在家守丧,不办理外事。在服丧期满之前停止娱乐和交际,表示哀悼。

居丧期间,男子不穿华丽衣服,妇女脱去彩色衣服,摘去身上的装饰品,并各依服制穿孝服、戴孝帽,直到除灵为止(三年期满,移除灵位于祖庙或家庙,脱下孝服,称为“起灵除孝”。有些地方是在一周年忌日后“脱丧”)。在居丧期间(或一个月,或百日之内),孝子禁理发、修容,不晤宾友,不赴

宴,以昭孝道和避免灾祸不吉。

古代有守孝三年之礼,俗称“服三”。守孝三年,是因为子女在三岁以前靠父母怀抱抚养,子女守孝三年是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。三年内,丧家逢年

过节不做喜庆活动,春节也不能贴对联。

,在唐代,居丧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。比如,不准将父母去世的消息匿而不告。匿丧不举就是不孝、不义,十恶不救,予以重罚;居丧期间必须穿孝服;不准在居丧期内举行娱乐活动;不准在此期间嫁娶新人;不许在居丧期间分割家产;不准在居丧期间外出求官;父母去世,当官者必须辞官在家丁忧三年。后世大体相同。清代规定,匿丧不报者,革职。

满一周年烧纸祭奠,叫“周年”或“烧周年”,古代称为“小祥”。第二个周年叫“大祥”,也要去坟地致祭。摘三周年烧纸祭奠,死者的亲友毕至,各带供品、纸扎。三周年过后,死者的子女即可脱去孝服,改换早常衣着。所以三周年又叫“脱服”或“除孝”。至此,丧葬礼仪才算正式结束。

死者亡故次年的清明节当日或前一日,山西晋中一带还有一种“烧心”的习俗。这一天,家人、亲友,特别是出嫁的女儿须亲至坟地供奠 。祭品除衣帽鞋袜各式纸扎外,还要蒸空心的面供和“面心”。供毕埋干墓前。“烧心”又称“安心”,其意在于告慰亡灵,从今以后不必惦念阳世亲人,尽可以安心阴间了。

“服三”之后,对死者的祭奠转人普通的上坟,不再有特殊的忌日。上坟一年大致三次:即清明,举新火;七月十五,尝新谷;十月初一,送寒衣。也有一年五祭的,即除了以上三个节令外,再加上元旦和冬至。借此,家人在悠长的岁月中继续保持着同死者的“联系”,并寄托自己绵长无尽的哀思。

此外,死者的忌日--死者去世的日子,诞日--死者出生的日子,都应举行祭祀活动。在山西晋南地区某些地方有“过十周年”的习俗,十周年之后,再无重大祭祀活动。